本想套取安置房,没想到弄假成真还无房可住,在南京—— 假离婚男子“赔了夫人又折兵” 南辰 |
南京的高先生是个爱妻子爱家庭的男人,为了多要到一套拆迁安置房,他和妻子共同演出了一场假离婚的闹剧。然而,妻子此后却将丈夫告到栖霞区法院请求确认房产属于自己,一场离婚假戏弄成了一幕现身说法的生活剧。 丈夫 没把离婚当真 高先生在南京一家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工作,他和秦女士20年前经人介绍恋爱结婚。次年,他们有了儿子。一家三口幸福地住在高先生单位分的房子里。 2006年春天,高先生听说单位的房子要拆迁。拆迁后,单位有几套房子准备安排给无房户。妻子听了对他说:“我们可以办假离婚,离婚证开出来后,你就是无房户了。” “多拿一套房也可以给儿子结婚用。”高先生有些心动了,他完全没有想到这样操作的严重后果。为了拿到更多的拆迁补偿款或者拿到安置房,两人订立了一份离婚协议。 协议约定:“儿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承担儿子生活费等,家庭一切财产及现住地的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之后,高先生将自己户口迁到了母亲家。除此之外,一家三口的生活像往常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20多年平静的婚姻生活没有任何波澜,老实本分的高先生十分满足这样的平淡生活。虽然极少与妻子进行情感上的沟通,但他内心早已将妻子当成了自己最信任的亲人,对夫妻间的感情从没怀疑过。“我们完全是在商量怎么搞房子,拿上身份证就到民政局去办了离婚。回家后不久,我就出差了,也没把离婚当回事。”高先生说。 妻子 该搬出的是你 不久,秦女士从原单位下岗,到一家酒店去当服务员。高先生正在读技校的儿子小高说:“自母亲到现在的酒店当服务员后,经常很晚回家,父亲怀疑其有外遇,为此两人经常吵架,甚至还动手打人。后来事情愈演愈烈,双方不得不分居。” 分居后,高先生向妻子秦女士提出,如果真想离婚也可以,但房子是单位分给自己的,要妻子离婚后搬出去。而秦女士则拿出双方当时订立的离婚协议,协议书明明白白地写着高先生自愿将所有财产包括房子给秦女士。秦女士说,现在房子是我的私人财产,应该搬出去的是你!几天后,秦女士一纸诉状将高先生告至栖霞区法院,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产权归其所有。 法庭上,高先生称,当初夫妻两人商量为能够拿到安置房,多拿安置费,才想出协议假离婚。实际上两人签过离婚协议后,依然同居一室。 法院 离婚协议有效 栖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先生与秦女士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法院同时认定,夫妻间签订离婚协议不是“儿戏”。双方间订立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秦女士要求确认系争房屋归其所有,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故作出判决,双方现住房屋产权归原告秦女士所有。 高先生拿到判决书,心有不甘,站在法院门口迟迟不愿离去:“我真是糊涂啊!结婚几十年,竟然白白相信她了。”高某说,这场官司对他教训太深刻了,他希望不要再有人重蹈他这样的覆辙。 南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