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货车通行证开始核发 孙国富 潘高峰 |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孙国富 记者 潘高峰)从今天起,本市将核发2008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通行证自明年元旦起使用,2007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同时作废。 证件形式变化 2008年《本市货运汽车通行证》的证件形式有如下变化: ■ 原半年度使用的《本市货运汽车通行证》,现改为季度使用。 ■ 增设《本市货运汽车通行证》副证(正、副证号码一致,且同时使用有效)。 核发日期安排 ■ 区、县、局、集团、控股公司 12月18日 上午,工业、农业系统;下午,商业、教卫系统。 12月19日 上午,交通、建设系统;下午,政法、市级机关; 12月24日 全天,各区、县交警支(大)队。 ■ 三资企业 12月20日 上午,黄浦、卢湾;下午,崇明、南汇; 12月21日 上午,杨浦、静安;下午,宝山、徐汇; 12月25日 上午,虹口、闸北;下午,闵行、松江; 12月26日 上午,普陀、长宁;下午,嘉定、奉贤; 12月27日 上午,金山、青浦;下午,浦东新区。 办证注意事项 办证者需带好本单位介绍信,三资企业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外经贸委批准书、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介绍信(上述证件均需正本)。办证地点:太阳山路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