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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变态房东在7名女房客卧室浴室装了4个摄像头——
石库门里上演真实版《偷窥》

陈浩、王爱东


  小艳(化名)等7名来自各地的年轻女子借住在海宁路某号同一屋檐下,平日来往不多,近日被同一桩尴尬事困扰——“那个房东真变态,居然在我们几间卧室和浴室内安装了4个摄像头。”东窗事发后,房东还辩称是监视她们有没有在房间里烧饭。目前,涉嫌偷窥的房东已由警方作出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处罚。七姐妹不服:白白给他偷看了二三个月,就这么算了吗?

  怀疑

  小艳是7名女子中最年长的一个,也是第一个发现摄像头的。

  隐藏在小艳房间里的摄像头,外面包着其他东西,原本堆在一人高的墙壁搁板上,和拖线板等东西杂乱地放在一起。但时间一长,它还是引起了小艳的注意。她先用布盖住,后来又用纸将摄像头的“眼睛”遮掉。房东多次问她干吗用布盖上,还说:“你一直盖着要捂虫的,万一生蟑螂咬坏东西,你赔!”小艳每次都只好敷衍过去。

  15日中午,小艳在浴室低着头擦干头发,突然看到碗橱下方有一个东西似有反光。仔细一看,着实吓了一跳,平日里的怀疑居然是真的。那个摄像头被藏在一个旧音箱内,音箱前面有一个小孔。摄像头正对的方向,正是平时几个女孩洗澡的位置。“我还奇怪,房东怎么那么好心,还特意搬来一张方凳,让我们脱换衣服更方便!”

  曝光

  当天晚上,几个女孩到自己卧室仔细搜查,共发现这样隐藏的摄像头有4个,其中2个安装在卧室内,1个在浴室,1个在檐下洗手池边。

  小艳借住的是老式石库门房。昨晚,记者在她卧室内看到,楼板下的搁板上,放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当时,那个摄像头就藏在里面。”现在,摄像头已被拆走,连接摄像头的线路走向也曝光了——它贴着天花板木条,一路到另一侧墙壁,然后进入隔壁房东住的房间。事发后,线路已被剪断。

  7个女孩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搬进来时,房东千叮万嘱,叫我们别动搁板上的东西。”“他还在招租信息上特别注明‘仅限女性’,原来是怀有卑鄙企图啊!”

  警方接报后派来多名民警。经过技术人员勘察,证实那4台“监控设备”都连在了房东屋内电视机上,但未与电脑相连。起初房东一直躲在房间内不出来。后来,面对警方质问,房东承认了偷窥的事实,但他辩解,这是为了监视女房客有没有在房内烧火做饭。小艳反问:“那你有没有看到不该看到的呢?”

  处罚

  昨天上午,警方带走房东,对他作出拘留7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上海尊源恒律师事务所李晓茂律师认为,虽然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对“偷窥”行为有可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规定,但关于偷窥是否有罪,目前是一个法律空白。

  李律师认为,受害人有权依照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房东侵犯自己隐私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精神损失费,但受害人必须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

  本报记者 陈浩 特约通讯员 王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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