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2月18日电(记者 吴俊)广东省佛山市一不满2岁的男童被幼儿园教师疏忽大意遗留在校车内,最终因天气炎热窒息死亡。佛山三水区法院近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实习教师朱霞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校车司机陆辉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6个月。
法院认为,朱霞、陆辉由于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由于二人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并与其工作单位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了20万元赔偿款,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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