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论语】 应取消的是公车特权 毕舸 |
从本月中旬开始,海南使用专用号牌的公务车辆,将陆续到属地车管所按普通车辆号牌自动选取程序选号,更换普通号牌。更换号牌工作将于2008年1月底全部结束。有媒体用“海南公务车告别‘特权牌’”,来形容海南出台该政策的初衷。 公车特权泛滥成灾,让老百姓深恶痛绝。这些“特权车”不仅经常违章,甚至违纪违法,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取消公车的特权,是老百姓希望的。 但是,公车牌照只是一种统一的“行业标志”,就像投递员要穿邮政工作服,公车也只是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交通工具而已,它本身并不附带特权,公车是不会“犯错”的,犯错的只是驾驶和使用公车的特权一族。 类似的道理可以推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使用公车的权利和公车本身的作用,必须限定在公务范畴以内,否则公车之公,就“一概失效”。所以,针对公车特权而取消所谓的“特权车牌”,我个人觉得这样既不符合逻辑,恐怕还可能有违出台该规定的初衷,有利于当事人推脱责任,这无疑是治标之策。 公务车使用专用号码,其实是有一定意义的,起码它能让百姓看到公务车(及其主人)在干什么,便于民众和纪检机关监督。而更换车牌后,正如市民担心的,普通车牌公车更无法监督,就会给特权打开方便之门。对特权需要的是监督,应取消公车特权,限制公车使用者的权利,而非取消“专有车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