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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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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航空、银行、石油、电信等行业的许多大型国有上市公司,纷纷在年底前突击把一些老员工的人事关系改为劳务派遣形式。这意味着,有更多人将不再是所服务企业的员工,而只是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人员。

  劳务派遣本是一种很好的用工形式。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用人单位热衷于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在用人策略上的考虑外,还希望能规避责任:在劳务工和正式职工之间搞区别待遇——“同工不同酬”;当劳务工发生工伤、疾病时,一些企业往往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与派遣机构有协议为借口,转移风险……你被劳务派遣了吗?你是否遭受过“区别待遇”?

  来稿请发E-MAIL:zcfy@wxjt.com.cn

  电话:52921231

  传真:52920613   52921705

  (截稿时间:12月31日上午9时)

  【下期话题】末位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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