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铁中院终审裁定一起毒品案 同居情侣运冰毒同入班房 郑妍 曹芬芳 |
本报讯 日前,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一起运输毒品案件作出终审判决,一对同居情侣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和1.2万元。 23岁的贾冬为安徽广德县无业人员,在江苏无锡市结识谢达丹后,生活在一起。今年7月4日,贾、谢两人从无锡来到上海,次日上午,由贾冬联系后两人前往浦东,以8800元的价格购买了30余克“冰毒”,分别装入口香糖空瓶、薄荷糖铁盒和中华牌香烟盒内。在乘车前往铁路上海站途中,贾冬将部分毒品连同吸毒器皿一并交给谢达丹携带。当晚9时许,两人在铁路上海站候车室主通道因形迹可疑被盘查,民警从谢达丹的包内查获毒品21.1克及吸毒工具,从贾冬包内查获毒品9.59克。 法院审理后认为,贾冬、谢达丹明知是毒品,仍共同携带并进入铁路车站欲乘列车运输,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贾系主犯,谢系从犯。原判鉴于贾冬到案后能如实交代罪行、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已对贾酌情从轻处罚,现贾冬再要求从轻处罚,不予准许。原判认定贾冬、谢达丹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法院裁定驳回贾冬的上诉,维持原判。 (郑妍 曹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