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 闻
 第A03版:要 闻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科教卫新闻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目 击
 第A09版:广告
 第A10版:中国新闻
 第A11版:中国新闻
 第A12版:广告
 第A13版:国际新闻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广告
 第A16版:上海人家
 第A17版:文娱新闻
 第A18版:文娱新闻
 第A19版:资讯生活·商务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体育新闻
 第A22版:体育新闻
 第A23版:体育新闻
 第A24版:体育新闻
 第A25版:广告
 第A26版:法治视窗
 第A27版:读者之声
 第A28版:投资理财
 第A29版:股市分析
 第A30版:职场方圆
 第A31版:公众服务
 第A32版:广告
 第A33版:新民环球
 第A34版:新民环球·论坛
 第A35版:新民环球·人物/社会
 第A36版:新民环球·广告
 第A37版:新民环球·社会
 第A38版:新民环球·广告
 第A39版:新民环球·广告
 第A40版:新民环球·广告
 第B01版:家庭周刊
 第B02版:家庭 · 两代人
 第B03版:家庭 · 情感
 第B04版:家庭 · 女性世界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 载
 第B08版:阅 读
 第B09版:时尚
 第B10版:时尚 · 俊男靓女
 第B11版:时尚 · 秀场故事
 第B12版:时尚 · 搜乐寻趣
 第B13版:时尚 · 极速抢鲜
 第B14版:时尚·美容派对
 第B15版:时尚·心情主张
 第B16版:时尚·单品冲浪
 第B17版:广告
 第B18版:上海地产
 第B19版:上海地产·人物
 第B20版:天天搜楼
 第B21版:e生活
 第B22版:专题
 第B23版:e生活·数字家电
 第B24版:e生活·掌上天地
  
2007年1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八旬老太小区花园晨练摔伤
物业承担六成责任赔偿近2万元
胡海容 邵宁


  本报讯 (通讯员 胡海容 记者 邵宁)沈老太在小区花园内晨练时,因地面不平而摔伤。近日,杨浦区法院对沈老太状告物业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 物业公司承担六成责任,赔偿沈老太19949.40元。

  80岁的沈老太家住营口路一小区,平时有到小区花园晨练的习惯。今年7月29日早晨,沈老太在晨练结束回家时,因小区花园边的地砖缺失了1平方米左右,路面不平,沈老太摔倒在地。经诊断,伤者为左侧桡骨远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侧桡骨远端骨折、面部软组织挫裂伤。沈老太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应当赔偿。

  物业公司辩称,地砖缺失是因开发商的施工队为维修地下设施开挖路面后未及时修复造成,业主大会也未通知物业公司维修,因此物业公司没有维修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负有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的职责,理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物业公司对其辩称未能提供证据,故法院难以采信。小区花园边的地砖缺失状态已持续半年,物业公司对此未尽维修、养护、管理的职责,以致沈老太人身受到伤害,故应承担六成责任。但沈老太作为成年人,应对自身安全尽到最大注意义务。沈老太在庭审中也自称每天经过地砖缺失处,应能注意到此处危险,路过此处时应谨慎行走以免受伤,故其本人承担四成责任。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