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园丁”外衣的禽兽 ——贵州威宁“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调查 刘文国 |
12月14日,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多次强迫20多名中小学女学生卖淫的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发乡小学原代课教师赵庆梅死刑,判处其丈夫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他共同参与强迫、组织、引诱女学生卖淫的16名犯罪嫌疑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 这一震惊全国、骇人听闻的“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虽然暂告段落,但社会对这一案件的思考才刚开始。 “神圣园丁”为钱变禽兽 今年28岁的赵庆梅是贵州省威宁县雪山镇银光村人,高中文化。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新发乡中心小学曾聘她为代课教师。新发乡中学教师驰垚与赵庆梅是夫妻。 神圣的“园丁”为何变成“禽兽”“恶魔”?从事件调查看,就一个字:钱。 据了解,赵庆梅当上代课教师后,因嫌每月200元的工资太低,就辞职出来,在学校里摆摊卖零食。 2006年3月,赵庆梅从本乡一卖淫女魏雁琴(在逃)处得知少女“卖处”可以挣钱后动了心。随后,赵庆梅就与魏雁琴一起,将丈夫的一个侄女和另一名女生骗到家里住宿。 随后,赵庆梅、魏雁琴将这两个女孩带到贵州省纳雍县一家旅社内,并强行让这两个女孩与事先联系好的当地一个陈姓煤老板(另案处理)发生性关系。事后,赵庆梅收取了这个煤老板4900元,其中魏雁琴分得2000元,赵庆梅分得1300元。 之后,赵庆梅又邀约其丈夫驰垚和同在威宁县新发乡中学任教的教师海龙及其妻子李辉艳等人,先后将新发乡中学和小学的20名在校女生和当地1个未满18岁少女骗到贵州省六盘水市、纳雍县等地,强迫这些女孩卖淫,累计共获赃款3.2万余元。其间,在赵庆梅帮助下,驰垚甚至还将其中一名女孩强奸。 受害少女最小11岁 据了解,在这起特大“教师强迫学生卖淫案”中,先后被赵庆梅等人骗到家里再带到外地的女孩子总数多达25名,这些受害的少女和幼女,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11岁。 回到本地后,赵庆梅等人恐吓这些女孩,因此从2006年3月到6月,没有一个女孩敢主动将自己“被欺负”的事告诉父母。直到后来,有学生家长发现孩子老是喊肚子疼、不愿上学等异常,询问后才知道真相。 教师职业准入需严管 贵州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贵阳市第七中学校长郭子仪说,此案反映出目前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严重欠缺。在教师这一职业的准入方面,今后有关部门应全面考察,严格选拔。 新华社记者 刘文国 评论 0712211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