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关税总水平明年将调整为9.8% 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 罗沙 韩洁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 罗沙 韩洁)财政部21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8年1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主要涉及最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等方面。调整后,我国明年关税总水平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财政部同时表示,我国2008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将由2007年的7646个增至7758个。 明年,我国将对600多种商品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主要包括煤炭、石料、燃料油等资源能源类产品;多晶硅、柴油发动机等重要原材料和关键设备及零部件;X光片、人造血浆原料、家用电器等与公共卫生相关的产品及部分家居生活用品等。继续对进口天然橡胶实行选择税。 同时,我国将进一步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将对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开征或提高出口关税。另外,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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