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案一审开庭 被告称非法获利4037万元已退缴 许超声 |
本报讯 (记者 许超声)备受关注的“杭萧钢构”内幕信息泄露案,昨天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一审开庭。被告罗高峰被控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告陈玉兴、王向东被控涉嫌内幕交易罪。 丽水市检察院指控,2007年2月11日,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后担任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主任,于2006年年底从杭萧钢构公司辞职的陈玉兴得到杭萧钢构“安哥拉项目”的消息后,当即电话告知与他合作炒股的王向东,指令他于次日全仓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月12日下午,陈玉兴进一步向案发前任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罗高峰了解相关信息。罗高峰将自己所知悉的信息泄露给陈玉兴。当晚,陈玉兴将从罗高峰处得知的信息包括信息来源告诉王向东,并再次下达买入“杭萧钢构”股票的指令。此外,陈玉兴将罗高峰委托其管理的晁某股票账户买入“杭萧钢构”股票42800股。 此后,陈玉兴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杭萧钢构公司,遂将有关情况告知王向东并指令其次日卖出“杭萧钢构”股票。3月16日,王向东将“杭萧钢构”股票共计6961896股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4月10日,陈玉兴将晁某账户上的42800股“杭萧钢构”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367810.90元。 在庭审中,陈玉兴和王向东称,由买卖“杭萧钢构”获利的4037万元已全部退缴。本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