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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机动车燃油 明年实施国Ⅳ标准

刘浦泉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刘浦泉)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北京市将实行新的机动车燃油地方标准,也就是俗称的国Ⅳ标准。

  据北京市工商局24日透露,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全市成品油批发企业和加油站必须向机动车燃油市场和过往车辆提供国Ⅳ标准的机动车燃油。新标准机动车燃油采取自然置换方式,置换期为1月1日至2月29日。

  置换期间,工商部门将重点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严格进销台账的登记管理,是否在对外出具的票证上和加油站显著位置上标明所售油品执行的质量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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