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教师赴郊工作可延迟退休 陆梓华 焦苇 |
本报讯(记者 陆梓华 特约通讯员 焦苇)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今后,由中心城区选派到郊区工作的中学高级教师将适当延迟退休。这是市教委、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昨日联合做出的决定。 根据这一决定,由中心城区选派到郊区县教育系统所属不设在城镇的偏远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支援本市农村教育工作连续满2年及以上的中学高级教师,以及由中心城区选派到配套商品房市属基地教育公建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的中学高级教师,如在相关学校任教时达到正常退休年龄,身体健康,能继续胜任工作,可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1-5年退休年限。延长后的退休年龄,女教师最高不超过60周岁,男教师最高不超过65周岁。 因工作需要延长中学高级教师退休年龄的,应征得本人同意,由公建配套学校或农村学校与派出学校协商后提出意见,区县教育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