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不可“量化” 韩玉玲 |
一位朋友告诉我,他们单位贴了个献爱心光荣榜,捐款五百元的挂三颗大星,捐款一百元的挂一颗小星,捐款五十元的不挂星,领导说从捐款的多少可以看出爱心的大小。笔者以为,单位鼓励职工献爱心,是对社会美德的一种倡导,当予以肯定,但如此“量化”爱心实为不妥。 献爱心是指一个人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为社会尽点责任和义务,只要尽了力便体现了爱心,哪怕只捐了几元钱,也是值得赞扬的。人的能力有大小,家庭经济状况各不相同,而有些人收入低本身也有着困难,不可能“麻雀跟着大雁飞”,像富人一样捐款。尽管他们捐的款不多,却也是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心。“量化”爱心只能是伤了低收入者的自尊,冷了他们献爱心的热情。 “量化”爱心虽是个别现象,但类似的情形并不少见。有的地方在献爱心中下指标、派任务,有些单位要求职工每人捐款多少多少,未征得本人同意,便直接从工资里扣,弄得一些困难职工心里很不是滋味。捐款献爱心是自觉自愿的事,这样做分明有悖于献爱心的本意,无疑是亵渎了人们的爱心。 以捐款多少“量化”爱心是不科学之举。如果说捐款多爱心就大,那么月收入八千元的人捐四百元,月收入八百元的人捐两百元,究竟谁的爱心大?“量化”爱心把献爱心引向了一个误区,容易使献爱心走调变味,甚至有为单位争面子、为领导捞名声之嫌。希望有这种做法的单位领导对员工多点爱心、多点关心,懂得尊重大家的自尊心,这样,你就可以得到“三颗大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