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焦点
 第A04版:综合新闻
 第A05版:科教卫新闻
 第A06版:民生新闻
 第A07版:社会新闻
 第A08版:新都会
 第A09版:目击
 第A10版:早间点击
 第A11版:早间点击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中国新闻
 第A14版:专版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国际新闻
 第A17版:文娱新闻
 第A18版:文娱新闻
 第A19版:文娱新闻
 第A20版:广告
 第A21版:广告
 第A22版:体育新闻
 第A23版:体育新闻
 第A24版:体育新闻
 第A25版:体育新闻
 第A26版:法治视窗
 第A27版:市场之窗·广告
 第A28版:投资理财
 第A29版:股市分析
 第A30版:资讯生活·商务
 第A31版:读者之声
 第A32版:公众服务
 第B01版:休闲
 第B02版:休闲 · 全家乐
 第B03版:休闲 · 我家厨房
 第B04版:求职 · 培训·招聘
 第B05版:夜光杯
 第B06版:夜光杯
 第B07版:连载
 第B08版:阅读
 第B09版:汽车
 第B10版:汽车 · 车界车市
 第B11版:汽车 · 车界车市
 第B12版:广告
 第B14版:广告
 第B15版:汽车 · 汽车资讯
 第B16版:汽车 · 我爱我车
 第B17版:上海地产
 第B18版:上海地产
 第B19版:上海地
 第B20版:上海地产
 第B21版:上海地产
 第B22版:上海地产
 第B23版:上海地产
 第B24版:上海地产
 第B25版:上海地产
 第B26版:上海地产
 第B28版:上海地产
 第B32版:上海地产
 第B34版:专题
 第B35版:上海地产
 第B36版:专题
 第B37版:楼市资讯
 第B38版:上海地产
 第B39版:广告
 第B40版:广告
 第B41版:上海地产
 第B42版:上海地产
 第B43版:上海地产
 第B44版:上海地产
 第B45版:上海地产
 第B46版:上海地产
 第B47版:广告
 第B48版:广告
  
2007年12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老板捐34万元2年后讨还
称对方未按要求使用 妇基会否认指责但同意退款
田北北


  本报讯 北京消息:“两年了,他们没按照我们的要求做培训项目,现在我们要求他们退款。”前日,一位名叫王育的女老板委托其秘书路小姐,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索要2年前捐赠的34万余元捐款,理由是对方没有按照捐款人的协议要求予以使用,故要求妇基会退款。

  王育女士的秘书路小姐说,2005年11月21日,王育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款348654.56元,双方协议共同合作“慈父慈母工程女性创业与再就业计划和抗击亚健康计划”活动。

  近日,王育女士委托其秘书路小姐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讨要捐款,理由是对方没有按照协议要求使用捐款。路小姐讲,2年来,妇基会没有向王育本人提交任何款项使用的书面文字报告。妇基会款项使用项目与捐款人本意不符。

  前日,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张大珍主任表示:妇基会将王育本人所捐赠款项全部用于女性创业与再就业计划活动中,并多次举办系列讲座和各种培训活动。

  妇基会法律顾问孙律师表示,双方按照协议所签,为“慈父慈母工程中的女性创业与再就业计划”,而且妇基会也完全按此去做,并没有将捐款人的款项用在其他方面。所有一切活动项目和培训所用费用,都可以向王育本人及其代理人出具。

  妇基会秘书长王萍女士认为,妇基会完全按照协议要求进行了培训活动,王育此举令她不解,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协商解决分歧。

  昨日下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同意按照王育本人意见退回捐款。张大珍说,此举虽然使基金会蒙受了损失,但为了维护基金会的利益,同时不伤害捐款人,妇基会愿返还捐款。(田北北)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基本满意 不太满意 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