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贼两天内连抢八次 青浦法院判处周金有期徒刑九年 江跃中 夏芸 |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 通讯员 夏芸)一名飞车贼两天之内疯狂作案8次,近日被青浦区法院判决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6月6日凌晨,周金与另一案犯(另处)合骑摩托车,在本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050弄内水泥路上等待“猎物”出现。1时15分左右,骑着自行车的单身女子朱小姐进入了他们的视线。他们开车冲过去,周金将朱小姐推下自行车,将朱的拎包抢走。朱将摩托车的车牌记住,随即报案。 朱的拎包里有价值312元的手机一部和现金100余元,根本满足不了周等的欲望。他们在6日、7日两天时间内,用同样的手段,在本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白鹤镇、朱家角等地疯狂作案8次。7日下午,两人被公安部门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周金同他人驾驶摩托车在沪青平公路等地,或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或趁被害人不备公然抢夺,先后抢劫两次,抢夺6次,共抢得现金人民币2000余元及7部手机等物品,并造成一名被害人轻伤。法院以抢劫罪和抢夺罪,分别判处周金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