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创辉煌 责任促和谐 ——绿地集团在发展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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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绿地集团成立15周年。自成立以来,绿地集团始终坚持“营造美好生活”的企业宗旨,一方面努力实现企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发展不忘回报社会,全面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在发展中履行社会责任、共建和谐社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较大认同和较高评价。 发展观:发展是手段,责任是目标 绿地集团成立于1992年,15年来从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公司,发展为今年总资产、经营性现金流和销售收入均将超过300亿元的中国房地产龙头企业。 关于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绿地集团认为,发展是手段,履行责任是目标,一个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企业不仅要为社会创造发展成果,更要与社会共享发展成果,为社会和谐尽最大的责任。 责任观:面向四个主体,履行三重责任 绿地集团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不仅仅强调要回报股东,更强调要回报社会。目前,绿地集团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系统的责任观:即面向“四个主体,履行三重责任”。 “面向四个主体”是指:面向股东,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面向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产品;面向员工,为员工创造健康丰盈的人生;面向社会,为社会大众尽更大的责任。 面向股东,在过去的15年里,绿地集团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复合增长率达30%以上,为股东创造了十分丰厚的回报。 面向消费者,绿地集团产品品质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信赖,“绿地”商标自2004年以来连续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目前正在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面向员工,绿地集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坚持用愿景目标激励人,用发展事业的平台培育人,用情感和待遇留住人,鼓励员工不断自我超越,登上更广阔的舞台。 面向社会大众,绿地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先后无偿出资近4亿元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公共绿地,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捐赠累计近2亿元。 绿地集团致力于履行的“三重责任”是指:经济效益责任、社会道德责任和环境保护责任。在经济效益责任方面,绿地集团目前房地产开发经营遍及国内外16个省近30个城市,年纳税额超过10亿元。同时通过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以及理念创新,努力引领行业发展潮流。 在社会道德责任方面,绿地集团一方面积极倡导并坚持诚信经营,努力实现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赢,另一方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15年来共出资近6亿元致力城市公共绿地与慈善公益事业。 在环境保护责任方面,绿地集团始终坚持“节能省地、保护环境”,自1996年7月起先后施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一系列节能标准,15年来造绿超过300万平方米。 和谐观:持续发展,共享成长 作为全国房地产业领军企业,首先要保证自身持续健康的发展,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绿地集团将以“跻身世界企业500强,培育绿地常青树”为目标,一如既往地与社会各界共同分享发展成果,继续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为员工提供更大的舞台,为社会履行更多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