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增加40元 韩洁 罗沙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 韩洁 罗沙)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26日说,2008年政府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将从现行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从20元提高到40元。 他介绍,目前新农合筹资标准是50元左右,农民个人缴费1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补助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中央和地方的补助标准也是参照新农合的标准,不低于40元。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财力的增强,明年政府将继续提高对这两大医保制度的财政补助水平。 他指出,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框架,主要由五项制度构成。面向农民的新农合制度已经有7亿多农民参加;面向城镇就业群体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已覆盖1.7亿人;针对非从业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今年起在79个城市试点,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城镇未就业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