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拟放宽就业补贴政策 协保人员受益年龄提前三年 姚丽萍 |
本报讯 (记者 姚丽萍)本市拟放宽协保人员就业补贴政策,受益年龄将从“4858”降至“4555”,从距离退休2年以内降低到5年以内,新政策预计在今年六七月间出台。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人大代表、长宁区天山街道天山三村居委会主任张雅玉处获悉,今年元月市人代会期间提交的相关书面意见,已得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答复。 2006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对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开展特殊援助意见的通知》,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内的大龄协保人员(即“4858”),按本市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岗位补贴。去年,本市近5万名协保人员享受了就业补贴。大龄协保人员特殊援助政策实施后,还有相当一部分协保人员因不符合年龄条件,而不能享受就业补贴政策。 去年11月中下旬起,1个半月内,新当选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张雅玉召集了6次座谈会,来自长宁、黄浦、虹口和徐汇区的市民在座谈会上发表“协保建议”。人们的意见集中到一点,即能否降低协保人员享受就业补贴的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