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志愿填写的几种典型失误 吴野 |
初中毕业生填写报考志愿表,是整个升学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一切有关升学的愿望、报考的意向、选校的原则、“博弈”的策略,统统要落实在一张志愿表上。对招生录取政策的理解、对录取办法的了解、对投档录取程序的知晓、对招生学校的录取条件的预制,都会在这一环节中反映出来。虽然中招志愿表的复杂程度远远低于高招,但是每年出现在中招志愿表上的失误还是不少的,而且新一届的考生老是重复着前一届考生的失误。 这里列举一些多年来的常见失误,供2008年考生引以为戒。 失误之一 次序颠倒 将录取难度低的学校填在前面,难度高的填在后面;最想考进的学校放在后面,不太想进的学校放在前面。总觉得似乎不会有人犯如此低级的错误,但是实例却不少。有的考生对外区的某一高中并不了解,见那校名很有“气派”,就将它填在本区某所也很不错的学校前头,却不知那所很“气派”的学校历年来的录取分一直很低,次序一错,等于“浪费”了自己十几分的考试成绩。有的考生没仔细研究资料,就想当然地认为“择校”总比公费录取分数低,把示范性高中“择校”志愿放在区重点甚至一般高中志愿之后,造成原本可以被示范性高中以“择校”录取的考分,却被低一层次学校录取的结局。 有的考生明明知道本人的学业水平即使进高中,也只能在低层次的学校,还不如选一所自己很喜爱的中职,但是却照着多数同学的办法,“先填高中,后填中职”,结果录取在一所很不怎么样的“垫底”高中。中招录取程序分数优先,同时也依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录取,考分达到任一个志愿,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所以志愿顺序不能颠倒。 失误之二 无效志愿 不知道、不理解、没记住报考规定,将志愿填错地方,或者填了不允许填的志愿,那么所填的志愿就是无效志愿。 可能发生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外区的学校在本区没有招生计划,考生听了某种不负责任的许诺,或者什么传言,将这所学校作为自己的一个志愿填报。考生可能不知道,中招录取分区进行,在本区无招生计划的学校,区中招办的计算机无信息储存,根本不会“投档”,这个志愿也就无任何效用。 (2)“自主招生”志愿仅限于参加过学校测试,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填报,无资格者擅自填报,其志愿无效。 (3)“自主招生”志愿没有填在规定的栏目里。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志愿设置在“提前录取志愿”栏里,考生若误将其志愿填到“统一录取志愿”栏,志愿便无效。同样处理的还有“名额分配法”志愿。 (4)“名额分配法”栏内填上毕业学校无名额的招生学校的志愿。名额分配法的计划数是“戴帽下达”的,各初中学校毕业生只填报有招生计划分配到就读学校的志愿。有些示范性学校的招生计划数不多,并非每所初中都能分得,这样的学校就不能作为“名额分配法”志愿填报,填了就是无效志愿。 (5)中职“自主招生”志愿只能填在“统一录取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格,如果填到“提前录取志愿”栏中的“自主招生”格,就将作无效志愿处理;填在“统一录取志愿”栏非第一志愿格,也是无效的。有的考生,一方面取得了中职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另一方面又很想“搏”一下普通高中,于是,第一、二志愿填了普通高中,而后填中职的自主招生志愿,这样做,等于放弃了中职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 (6)中职艺术类专业的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其他志愿填在“统一录取志愿栏”,同一所学校的志愿不能混淆,否则无效。 (7)有特殊招生需求的学校,供特定对象填报,其他考生若填了就会无效。例如久隆模范中学,报考者限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填报,不能出具有关证明的考生,即使填报了,考分也达到了,还是不会被录取的。 失误之三 增大风险 填报志愿总要伴随一些风险,升学竞争多少有点“博弈”性。但是中招录取的程序模式,特别是“统一录取”志愿的操作,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考生基本上能够“高分高录”,基本上不会“一落到底”。实际发生的高分(或较高分)考生未能被相对应的学校录取的事例,绝大多数是由考生本人志愿填报不当造成,把本来没有的风险强加在白己身上。有些考生不顾自己的学业水平状况,一味追求升学目标符合自己的“理想”,志愿表上只填高层次学校,稍逊一点学校则不屑一顾,这样就会增大风险系数。这种思想方法上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 失误之四 细节失误 有时候细节决定了成败。填写志愿时的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该马虎。例如,每所招生学校都有“简称”和“代码”两项标识,考生和家长习惯上总是先记住校名,到最后填表的时候才去查看代码。招生学校的校名及简称近似的很多,校名带“外国语”、“附中”、“信息”、“管理”、“技术”等称谓的,一不小心就会记错。有的考生会在填写志愿表的时候,为甲校按上乙校的代码。招生录取时是运用计算机投档的,运转中以“代码”作为学校信息,校名并不加入。配错代码等于报错学校。这种在细节上的出错,肯定会影响录取结果,是最不值得的。 吴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