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中招志愿填报应注意问题 孟展 |
1. 择校生志愿的填报 对“择校生”的招收,作了限制人数、限制分数和限制钱数的规定,对每所学校的“择校生”有一个独立的代码,代码的首位是“7”,投档是单独作为一个志愿与其他志愿一样排列在志愿表内,按顺序和录取总分依次择优录取。此类学校按规定在录取时要收择校费,所以考生和家长选择该志愿时,除其他因素外还须考虑家庭经济的承受能力。考生填报了“择校”的志愿并且被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所以选择“择校生”志愿时,要三思而后行。在“择校生”的志愿填报时,要综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学校的办学水平,与其它志愿有机地结合起来,排列在志愿表中,家庭经济实有困难的考生则应放弃对“择校生”志愿的选择。 2. 志愿的简称和代码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们在中等学校招生信息的管理和录取投档工作中采用了计算机。为操作方便,全市统一对每所招生学校或专业编制了对应的代码,招生办公室将考生的志愿信息以代码的形式输入计算机,录取志愿也以代码的形式显现。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要反复核对,确保学校或专业简称与代码一致。如果填写时,代码和简称对应有误,计算机在录取时是以录入代码为准的,因此是录取了错误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由于招生录取的批次比较多,为了区分和统计一所学校或一个专业在各批次录取的情况,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对招生学校和专业五位数的代码作了统一的规定,希望考生在填报各批次志愿时要按规定填写。规定如下:普通高中志愿中市推优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名额分配法志愿和统一录取志愿中高中志愿代码第一位均为“1”;零志愿志愿代码第一位为“0”;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代码第一位为“7”。中职校志愿中中专学校代码的第一位为“2”;职业学校代码的第一位为“4”;技工学校代码的第一位为“3”;市推优生志愿代码第四位为“5”;自主招生志愿代码第四位为“6”或“7”;航空服务志愿代码第四位为“8”;艺术类专业志愿代码第四位为“9”。 3. 查分规定和“分数比较”处理办法 ① 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自己某门学科的成绩有异议(除网上评卷科目外),可以通过学校向招办提出申请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受理了查分后,负责查核卷面成绩,但对答题内容不作复查。 ② 为严肃招生计划,招办按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投档,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同分,如果需要对分数进行比较的话,则首先比较其学业考试的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分,如再同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 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孟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