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8日,绍兴县工商局下发通知,将前期向县财政局申请的1058万元政府奖励补助经费分拨给2007年新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的创牌先进企业,其中,中国驰名商标被奖每件50万元;浙江省著名商标被奖每件5万元;绍兴市著名商标被奖每件1万元。此举将极大地激发该县企业的商标创牌热情,推动该县品牌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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