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丝断裂“砸”坏二十多万元古玩 记者昨旁听法院审理“宜家”财产损害赔偿案 姚丽萍 |
被告律师捋了捋头发,舒了口气;原告律师看了看身边的原告,似乎还想说点什么。3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了,大家筋疲力尽。 一个看似不太复杂的财产损害赔偿案,却在控辩双方的激烈辩论中,变得有点扑朔迷离——估价20多万元的古玩半夜里“支离破碎”,真是4颗螺丝“惹的祸”? 昨天下午,卢湾法院开庭审理市民田华(化名)指控“宜家”直属的申瑞家具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主人半夜惊梦 原告席旁边,一只大纸箱很抢眼,那里面全是支离破碎的古玩,45岁的原告田华是它们的主人。依照庭审程序,他说起了“半夜惊梦”—— 为了放置古玩,2007年6月9日,我到被告处购买了JARPEN书架搁板、附件等,合计1618元,委托被告送货并上门安装。被告于次日将货物送到我家,6月12日来人安装。安装完毕后,我把一对帽筒、一只老寿星、一只梅瓶硬彩……放在搁板上,当日深夜,由于螺丝断裂,两块搁板突然掉落,古玩砸落在地。6月13日,我电话通知被告,被告当天派人来查验,并将断裂的4颗螺丝带回。2007年7月4日,原被告双方将上述物品清点后,存放共同认可的箱内保管。后来我多次与被告交涉赔偿事宜,被告予以拒绝或拖延。现起诉要求被告依据评估结果赔偿245500元。 双方各执一词 被告律师:没有证据证明,被告申瑞家具公司交付的螺丝是断裂的;也没有证据证明,是由于被告提供的螺丝质量有瑕疵,造成了原告财产损害。 就买卖合同而言,被告只负责向原告提供商品,不管运输和安装。被告向原告提供的商品,应推定为没有质量问题的。而且,原告证据中缺少了安装发票,所以无法确认是谁实施了安装。 原告律师:在消费过程中,被告没有向消费者“明示”运输及安装服务是由案外人提供的,消费者怎么会留心到底是哪家跟“宜家”有合作关系的公司专管上门安装,并保留安装发票?所以,被告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建议调解 “当事人各方阐述的意见,合议庭已经充分注意,并记录在案,法庭辩论终结。”审判长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 原告律师表示:“愿意依据评估报告调解。”被告律师:“愿意从道义上补偿。” 结果究竟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本报记者 姚丽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