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看到这样的榜单 洁蕙 |
◆ 洁蕙 近日,媒体公布了由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中国法院网等网站联合发起,首次由网友投票评选出的2008年度中国十大案件、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新闻。从评选的结果来看,无论是获选的案件、人物还是新闻,集中体现了网友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反腐倡廉这些焦点问题的关注。 2008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要求,努力加大办案力度,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这条新闻被列在十大法治新闻的第二位。与此同时,十大案件中涉及官员腐败的占了一半。比如,陈良宇腐败案、上海社保窝案、浙江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情妇受贿案、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湖南郴州腐败窝案都榜上有名。这既反映了广大网民对官员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也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打击腐败的强大力度和无比决心。 随着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也成了广大网民十分关心的问题。例如,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原告徐建国诉该区交通局在法定期限内未答复其摩托车养路费等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该案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政府部门因未履行法定义务而败诉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此案被网民选入2008年度的十大案件。另外,浙江余姚的68名村民也因土地征用信息不公开告赢当地政府,而以群体形象高票入选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再有,要求沈阳各政府部门公开招待费等21项账目的律师温洪祥,也获选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温律师依据法律,向沈阳市政府部门提出申请,要求60个政府部门公开21个项目的财务账目,包括工资、福利、财政拨款、赞助费、办公费、招待费等。此举在我国还没有先例。 徐建国要求摩托车养路费等信息公开和余姚村民要求征地信息公开,这两个案件都有了完满的结果。这说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广大公民已开始积极主动运用法律参与到政务公开制度的建立中,并取得了可喜的效果。不过,温律师要求政府部门公开21项账目的申请,根据2008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的报道,“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 众所周知,反腐败,不仅应该严厉惩处腐败行为,关键是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就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从温律师提出的公开“政府账本”这一动真格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积极回应来看,我们要真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真的不希望在今后的年度法治人物、案件和新闻的评选榜单上,一边是诸如公民要求政府公开“账本”等诉求得不到回应,一边是一个个贪官污吏纷纷落马成为阶下囚,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真的不想看到这样的榜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