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认建认养实施意见》下月实施 认养绿化超百元可以立牌 刘维光 沈敏岚 |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刘维光 记者 沈敏岚)8月8日起,市民认建认养绿化超过100元可与绿化部门签订协议,还可以自己制作个性化的标示牌。本月上网公布的《上海市绿化认建认养实施意见》规定,市民认养绿化期限一般为1-3年,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同一处绿地、树木和公益林,有多人表达认建认养意愿的,可采用竞投方式。 《上海市绿化认建认养实施意见》规定了认建认养活动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认建认养活动的程序,细化了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对绿化认建认养的立牌和冠名条件也作了详细的规定;统一了认建认养活动荣誉证明证书的格式文本及较大额度认建认养协议书格式文本。 “在征求意见稿中,签订协议的金额成为争论的焦点。”据市绿化管理部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透露,此前意见稿曾提出,市民个人认养绿地的金额达30元及以上就要签订协议,但后来发现实际操作难度很大。比如每年植树节,很多市民都会认养绿化,但大多数出资30元至50元,如果都要签约,工作量会非常大,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由此,这次公布的意见稿最终确定:认建认养绿化的个人出资超过100元,单位、团体出资超过1000元者,各认建认养资金接受部门或单位应当与他们商定具体认建认养项目,签订认建认养书面协议。 市绿化管理部门在解读“实施意见”时表示,签订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据介绍,主办单位收到认建认养资金后,应当向认建认养者颁发注明出资金额和通用权利义务条款的证明证书,防止以往认养热情很高、结果却不了了之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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