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皇甫萍) 国家食药监管局日前发布通知,凡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的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药品出厂前,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按国家食药监管局要求做好入网、赋码和核注核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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