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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百度文库何不做得更漂亮一些

魏英杰


  数十名作家、出版人声讨百度文库侵权一事,以百度道歉并承诺删除未授权文档,暂时告一段落。

  百度道歉并未获得维权代表认可,表明事态发展仍有待继续观察。但不妨说,在第一回合中,百度已经落了下风。百度虽道歉,却不承认自己侵权,而只是说此举“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这也证明,百度并不懂得怎样真正去吸取教训,挽回形象。

  也许百度认为,类似侵权行为在国内十分普遍,自己不过是充当了“冤大头”。殊不知,百度不仅可以不做这个“冤大头”,而且完全可以和作家、出版社携手走向共赢。

  以百度的市场占有率而言,新上线的百度文库的点击率和活跃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在互联网时代,点击率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生产力”,但这中间需要有一种盈利方式加以连接和转换。百度文库带来的人气如果不能带来盈利,而只是增强了用户粘合度,这么做简直就是得不偿失。冒着这么大的侵权风险,却只是为了让用户享受“资源共享”的便利,想必这也不是百度的作风。

  悖论恰恰也在这里。如果百度文库最终要实现盈利,肯定离不开和著作权人的合作;假如要和著作权人合作,百度这时候就不能不开始考虑双方之间的关系。从这个角度看,不管百度出于什么心理而和作家们闹翻脸,对自己都只有坏处没有好处。这大概也是如今百度退让一步,进行不彻底道歉以及删档的一个原因。

  而实际上,百度完全可以做得更漂亮一些。这是因为,目前电子阅读的收费技术和时机已经很成熟了。从大环境来讲,版权意识深入人心,法规日渐完善,已具备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条件。从技术手段而言,如今无论是通过手机,还是通过电子银行或支付宝等支付平台付费,也都不存在什么难题。从具体实践来看,诸如盛大文学的收费阅读、优酷的收费观看形式,都拥有一定的市场基础,逐渐为许多网友所习惯。

  这充分说明,百度可以采取“获得授权+免费浏览+收费阅读”模式,将百度文库打造成为一大电子阅读平台。作为互联网巨头的百度,不仅有理由承担起更大责任,而且能够从中获取先机,与著作权人实现共赢。在这个事件中,判断百度是否侵权根本不是一个问题,怎样走出“不是侵权就是被侵权”怪圈,踏上电子阅读的正确方向才是重点所在。宣称“百度一下,你就知道”的百度公司,倘若连什么是侵权都不知道,岂非怪事?

  在许多方面,百度都能够学习国外网络公司并迅速加以本土化。可在尊重版权、实行收费阅读等问题上,却不知百度何以如此后知后觉?事实上,作家、出版社这一次的维权行为,对于百度来讲并不是什么危机事件,反倒是一个善意提醒。这是在告诉“百度们”:电子阅读已经进入新时代,不能再落伍了。进而言之,这也是百度整合文库资源、推广盈利模式、扭转自身形象的有利时机。

  奉劝百度,别既伤了作家的感情,侵犯了作家权益,还失去了彼此生意合作的机会。

  (相关报道见A10·文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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