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炒墓重蹈炒房覆辙 张遇哲 |
据山东商报报道,山东济南市民纷纷抢购“活人墓”。济南一家陵园营销部负责人认为,这主要是为抢占好的风水位置,再就是为防止日后陵园涨价。据了解,从2008年至今,济南有些墓地的价格已上涨了近千元。 墓地本是逝者入土为安的地方,如今却成为生者抢购热炒的商品。不断高企的价格,触动了人们心中“死不起”的敏感神经,也有不少人从中嗅到了投资商机。抢购“活人墓”似有重蹈炒房覆辙之势。炒房催生经济泡沫,加剧“住不起”的民生痛感;炒“活人墓”也是对殡葬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一大戕害。抢购行为制造了墓地供不应求的假象,推高墓地价格;其释放的错误讯号,很可能推动盲目的开发墓地行为,抢夺珍贵的土地资源。 抢购“活人墓”,更应从制度执行层面进行反思。按照民政局的要求,购买墓地必须凭借尸体火化证明。为了保证这一制度执行,民政部门还实行年检制度。然而,在现实操作中,这些规定大都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不少陵园公然售卖“活人墓”,但鲜闻有因此受到处罚者。炒房和炒墓,皆关乎公众民生;要解决“住不起”和“死不起”,均系于政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