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标准化菜场管理出台《办法》 鼓励市民买菜索小票 皇甫萍 |
本报讯 (记者 皇甫萍)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上海市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办法》,规定了标准化菜市场管理者、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并鼓励消费者在标准化菜场买菜时索要销售凭证。记者另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消费者在全市共800家标准化菜场买猪肉时,已可以索要小票,今年年内还将推进150家菜场为消费者提供蔬菜小票,30家标准化菜场为消费者提供水产品小票。 《办法》规定,每个标准化菜市场按照不低于蔬菜摊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给郊区农业合作社和自产自销经营户直销地产的绿叶菜。 市场管理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保证场内经营者有相应的经营资质;积极建立食品安全流通信息追溯和监管系统,确保追溯和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场内交易的主副食品按照规定向经营者索取供应单位资质证、蔬菜产地证明、农药残留检测证、进货票据(单)等凭证。 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在场内指定摊位经营,不得跨门经营,不得从事马路设摊交易; ■ 在摊位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以及标明品名、价格、计量单位等内容的公告牌; ■ 消费者索取销售凭证时,应依法提供销售凭证; ■ 建立追溯系统的,应按照规定提供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并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