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竞争激烈 造星成本高昂 剥削程度加大 韩国艺人奋起反抗“奴隶合同” 袁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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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韩流”捧红众多明星,光鲜外表掩盖了阴暗现实——制作公司对艺人近乎压榨的剥削。在韩国流行音乐风靡亚洲、瞄准欧美市场之际,不堪压榨的艺人纷纷“造反”,将制作公司告上法庭。 合同条件苛刻 由于出道之初与制作公司签下长期合同,不少艺人成名后仍然收入微薄,对个人事业走向难有发言权。这样的合同在韩国并不少见,因条件苛刻被称为“奴隶合同”。 “彩虹”(Rainbow)是当前走红的少女组合。这个组合由7名长相秀丽的少女组成,每人代表彩虹七色之一,人人能歌善舞。星运旺盛的“彩虹”组合理应财运亨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7名成员说,过去两年来几乎天天加班,但收入却少得可怜。尽管拥有粉丝无数,“彩虹”组合7人仍受合同限制,将继续为制作公司DSP完成7年服务期。 红极一时的“东方神起”与制作公司SM娱乐公司签订的合同更为严苛。根据合同要求,自2004年出道以来,该组合5名成员每年只有一周假期,假期之外每天睡眠时间不过3到4个小时。5人的服务期限长达15年。更糟的是,尽管出道以来为公司赚个盆满钵满,5人实际所获经济利益少得可怜。 整顿难治根本 由于不堪制作公司压迫,近年来韩国明星纷纷向法律求援。“奴隶合同”的真相这才为外界所知,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还在2008年调查了10家演艺公司与354名艺人签署的协议,发现全带有不同程度的“奴隶合同”性质。这些合同条款苛刻,受害者不少是一线明星,例如全智贤、裴勇俊、崔智友等。 “奴隶合同”最受争议部分是对艺人私人生活的干涉。从交友、学业、国籍、兵役、交际到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交通手段,艺人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甚至有条款规定:“如果要与异性交往,应该事先和公司商议,然后接受公司的指挥和监督。” 调查结束后,公平贸易委员会责令上述公司,修改合同中10个类型46条对艺人不公的条款,总计有204名艺人的合同因此被修改。 但是,到了2009年,情况仍没有明显改善。“东方神起”3名成员将“东家”SM娱乐公司告上法庭。他们发表声明称,当初与公司签下不公平合同,导致出道多年来身心俱疲且收入微薄,要求提前解约。在这起轰动韩国娱乐圈的官司中,“东方神起”得到法庭的同情,并间接推动公平贸易委员会出台“合同范本”,希望以此增强艺人地位。但曾处理过多起艺人与制作公司合同纠纷案子的律师尹相革指出,不能指望范本解决所有问题。 对于“奴隶合同”存在的原因,制作公司自有说辞。“彩虹”组合东家DSP公司承认,作为当红明星,该组合7名成员的收入确实不多。但公司负责人强调,与打造明星的高昂成本抵消之后,“彩虹”组合市场销售所剩无几,东家和艺人分账之后更微乎其微。 纷赴海外捞金 除了制作公司黑心压榨,唱片业成本高昂、市场萎缩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奴隶合同”。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韩国流行音乐比拼的不仅是艺人的表现,更是制作公司的“造星”投入。在发行首张专辑前,大部分艺人长时间接受歌舞培训,费用一概由东家买单。 “彩虹”组合亮相娱乐圈前,DSP为7人雇请专业舞蹈和声乐培训,长达两年,红极一时的“东方神起”接受时间更长的专业培训。由于该组合定位向海外发展,公司还为5名成员修习日语和英语埋单。加上为数众多的经理人、编舞、服装助理和道具、场地开支,制作公司打造明星的成本,最多接近百万美元。 与巨额“造星”成本相比,韩国国内市场回报令人失望。由于互联网的免费分享,全球唱片业销售滑入低谷。韩国唱片业人士伯尼·赵说,在网上销售的价格战中,不少单曲的售价不到1美元,几乎低于成本。“一分钱还要掰成两半与艺人分账,这怎么可能?”他说。 在薄利多销的年代,唯有规模才能保本。艺人签约的广告越来越多,办的演唱会越来越大,制作公司还把发展目标瞄准海外市场。然而,曾任职演艺人工会政策企划的文在甲并不看好这种模式。他指出,越来越多韩国组合走出国门,价格战也波及海外市场。除非摸索出真正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否则韩国唱片业无法真正戒除“奴隶合同”。 袁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