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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禁各地出台优惠电价
发改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为严格电价管理权限、进一步落实电价管理政策,发挥电价调控政策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通知,严禁各地擅自出台优惠电价。

  发展改革委在一份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中称,“凡是未经我委批准,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制定调整电价管理政策,自行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措施的;未经我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发展改革委强调,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出台优惠电价措施,阻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的地方和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