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604号国务院令,公布《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九章七十条,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防汛抗旱以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改善太湖流域生态环境。根据条例,太湖流域指包括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长江以南,钱塘江以北,天目山、茅山流域分水岭以东的区域。
图为清理太湖水面污染的场景
罗军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