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农致富”要不得 王艳明 姜伟超 |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米桥乡为发展苹果产业,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毁麦苗栽苹果树,而且占用了200多亩基本农田。尽管有关方面已要求整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愿栽植苹果树的农户补签合同,不愿栽植的补偿损失,但事件暴露出来的“发展观”和“政绩观”问题,值得高度警惕。 耕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种什么、怎么种,农民应有充分的自主权;基本农田更是广大群众的“吃饭田”,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 宁县米桥乡“逼农致富”现象,折射的是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决策喜欢替群众做主,不善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践一再证明,这样的做法常常是好心办坏事,也常常以“政绩怪胎”收尾。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不时出现类似“逼农致富”的事件,或者强迫农民种某种作物,或者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不但没使农民致富,反而出现农副产品销售难等新问题。可怕的是,至今还有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将这样的做法视为“有作为”“有魄力”。 新华社记者 王艳明 姜伟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