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 调一调
晚报编辑:
1月24日,我们在拉拉勾旅游网购买了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的一款旅游产品,前往浙江慈溪等地三日游,游程是2月18日至2月20日。20日返程途中,因车辆颠簸,致使后排乘客被抛起后重重落下,我妻子杜女士软组织挫伤、踝关节疼痛,我朋友傅女士椎骨有压缩性骨折。事发后,拉拉勾旅游网和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至今未给出令我们满意的解决方案。 读者 高先生
【本报调解】
记者看到高先生在拉拉勾旅游网的订单,一共6人,还购买了旅游保险。高先生称,20日当天下午,他们坐的大巴避震性很差,加上地面不平,人被车辆颠簸弹起,头都碰到了车厢顶部的行李架,其中傅女士的眼镜也因碰撞损坏了。
因碰撞颠簸,高先生一行6人中的杜女士软组织挫伤、踝关节疼痛,而傅女士椎骨有压缩性骨折。记者看到傅女士的医院诊断报告,上面明确写着“腰椎骨折”。
对此,记者致电拉拉勾旅游网,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后,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多次带着水果看望高先生一行,并作了道歉。因为受伤游客都买了旅游保险,所以医药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
记者又联系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从中调解,旅行社表示,他们可考虑给杜女士补偿一个人团费,给傅女士补偿两个人团费。至于伤者提出的误工费、交通费等,那要走法律程序解决。并且,因为高先生他们是通过拉拉勾旅游网报的名,所以第一责任主体应该找拉拉勾旅游网。
对这个调解方案,高先生说可以考虑。令他们不能接受的是事后处理方式,如果处理得人性化一些,很多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希望拉拉勾旅游网与上海海鑫国际旅行社不要互相扯皮,先解决问题,再分清责任。 本报记者 王新华 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