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6:新民法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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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7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老父尚未离世 兄弟开始抢房
柏万青 孙洪林
  今天来电视台调解的是一对同胞兄弟。大哥夫妇向我们求助,要求弟弟让他们装修房子。看似区区小事竟闹到电视台来,个中缘由必有蹊跷。

  大哥是老三届知青,回到上海,与父母兄弟同住一个屋檐下。父母一共生有三个子女,二个儿子一个女儿。当时的住房比较紧张,家里只有两间房。老大回来后与弟弟相继成家,弟弟住一间房间,老大夫妇与父母妹妹住一间房间,拥挤程度可想而知。虽然蜗居,但一家人和和睦睦相敬如宾,倒也相安无事。之后,大哥的岳母见女婿一家住房困难,就让他们搬去同住,一住就是近二十年。后来妹妹患病不治身亡,2004年母亲也生病去世,父亲一人住一个房间。

  两年前,父亲因脑溢血入院,随后身体便每况愈下。兄弟俩就把父亲送进养老院。自从父亲住进养老院,老大便开始窥视父亲的财产。老大先是分两次,把父亲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原本属于父亲的房子产证上的名字换成自己儿子的名字,又游说父亲将5万元交给孙子炒股。而这一切,弟弟一家浑然不知。不久弟弟的外孙女出生要报户口,弟弟上哥哥家索要户口本,哥哥支支吾吾,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就是不拿出来。哥哥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弟弟夫妇的怀疑,他们立即赶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父亲的房产证,一查还真的吓一跳,产权人已经由父母变成了侄子,一想到有朝一日将有被侄子赶出家门的可能,弟媳不禁失声痛哭起来。一番伤心过后,弟媳想出了应对的办法。

  几天后,弟弟和弟媳秘密地把父亲接到家中,一住就是三个月。期间,父亲将原来产权人变更为孙子的意愿全部推翻,还写下字据,一是否定交给孙子5万元是帮自己炒股,言明此款谁也不能拿。二是将房产证改为孙子是受大儿子威逼,不是自己真实意愿。拿到证据后,弟弟将老大告上法庭,同胞兄弟对簿公堂。后经调解,房产证加上弟弟女儿的名字,律师费3万元兄弟俩一人一半,孙子另外负担一万多元的其他费用。这场闹剧就此收场,老大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白白花去近3万元。产证确权后老大就打算住进来,着手准备装修,这时两兄弟又为共用部位的划定争吵不停。老大夫妇无奈之下求助电视台。

  听了他们的陈述,我对着兄弟俩在父亲尚还健在就分割财产的做法十分气愤。首先严厉地批评老大,在父亲尚存期间就把父亲的财产、房产进行分割是大逆不道。自己还弄得竹篮打水一场空。事已至此,我提出三个调解方案,一是兄弟俩维持现状。鉴于两家关系如此僵化,哥哥不适宜住进来,不如简单装修,让房间出租。租客最好由弟弟落实,这样今后好和睦相处。二是父亲现在尚健在,兄弟俩要尽孝,让父亲度过余下的岁月。三是目前在孙子账上的5万元,立即转到父亲的名下,作为父亲的养老费用。至此我不免为孤苦伶仃住在养老院可怜的父亲担心,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现在只落得两手空空。我再此呼吁,老人不要过早地处理自己的财产。

  上海市人大代表 柏万青

  【律师点评】

  这不是柏阿姨第一次在调解中呼吁,老人不要过早地处理自己的财产,本次纠纷就是由父亲过早的处理自己的财产而引发的纠纷。试想,如果没有父亲将名下的产权房过早的过户至孙子名下,也没有将自己所有5万元钱交给孙子炒股,那么本次纠纷应该不会发生。就算兄弟俩有矛盾,也可能是在父亲过世后,处理遗产时才显现。

  随着上海房价的不断攀升,对于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来说,处理好了是好事,处理不好可能带给自己无尽的烦恼。虽然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老年人作为所有权人,对其所的房屋和钱款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由于老年人本来身体状况及认知都不及年轻人,如果老年人过早地处理了自己的财产,不光会引发家庭纠纷,更有可能使自身陷入无人照顾的境地。本次纠纷中的兄弟还只是将父亲送入养老院,也没有说是不照顾父亲。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老年人在生前就将自己的房屋过户至子女名下,而得到房子的子女反而不照顾老人,没有得到老人房子的子女就以老人已将房屋给其他子女为由,不赡养老人,最终为了子女辛劳一辈子的老人,到头来连个照顾自己的人都没有,老人这时才悔不当初,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因此,这里再一次奉劝老年人一定要慎重处理自己的财产,这将有可能决定您以后的晚年生活幸福与否。

  柏阿婆的调解,等于说是从根本上解决了本次纠纷的所有问题,一是让哥哥不再坚持入住房屋,改以租金补偿,这样避免了两家人矛盾的升级。二是让兄弟俩尽孝,原本的5万元重新回到了父亲手里,为以后的养老之用,父亲以后的生活有了精神和物质的双重保障。这里我们希望本次纠纷中的父亲能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洪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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