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赁交易规模庞大,去年累计交易200多万套次,与新房、二手房的规模之比为6∶1,消息一出备受关注。
公众最关心的有两点:一是子女入学,如果承租人是北京市户籍无房家庭,在同一区连续租房并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平台登记备案,又满足夫妻一方在该区连续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其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如果承租人是非北京市户籍家庭,所租房源在住房租赁平台已备案,那么可按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子女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二是集体户口住公租房可落户,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的北京市集体户口居民,可申请落户,但非京籍的无论是租公租房和其他房子,都只能申请居住证。
除了子女上学和落户,《通知》在对租房市民给予更好的公共服务,重视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也有不少亮点。
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政府通过平台为租赁双方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服务,同时通过对租赁行为的备案等服务,起到有效监管租赁市场各方行为的作用,使租赁市场更加规范。
二是更多地突出了政府对租赁市场和租赁双方的服务意识。比如纳入平台的合法租赁,相当于和多部门联网了。租户需要申领居住证,出租人和承租人不用再携带大量的纸质材料,办事窗口可以直接调取信息,方便了租赁当事人。
三是提出了一系列办法维护承租人合法权益。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也强制要求不得低于3年。再如,租房合同期内不许随意涨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出售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
四是政府发布租金“参考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