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的通告》,对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等服务业开展整治。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叫停核心区餐饮客栈经营户1900户。
随后,大理市成立工作组对停业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现场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全部完成,按照《通告》中分类处置的要求,于8月14日向餐饮客栈经营户下发了告知书。告知书明确,法定必备证照齐全且房屋建设合法的经营户,按要求安装进水电磁流量计后,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提交恢复营业申请,经复查检验合格后,签订继续经营承诺书,并经乡镇(办事处)对外公示5日无异议后,可恢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