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上午从警方处了解到,5月21日18时50分,乘客邓某(女,31岁)在轨交2号线广兰路站(往浦东机场方向)站台处,以手机被盗为由,不听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用手扒阻车门关闭,影响列车正常运营9分钟。轨交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邓某已认识到自身行为造成的运营隐患和不良影响,自愿认错接受处罚。另轨交警方已接报受理邓某手机被盗一案。警方提醒:轨道列车是公共交通工具,列车行驶途中乘客如遇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地铁热线求助,切不可因个人原因影响列车正常运行,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了解到,当时一列开往浦东国际机场方向的2号线列车停靠广兰路站时,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女乘客因发现自己手机疑似遭窃,不断用手抵住列车车门,导致车门无法关闭,列车滞留站台。事发后,多名站务员赶赴现场,并和轨交保安一起劝说女子先上车或者下车,确保列车正常运行。但该女子情绪十分激动,非但听不进大家的劝说,甚至还朝着列车内劝阻其行为的乘客怒吼,并大声喊道:“我是受害者。”
由于当时正值晚高峰,车厢内乘客很多,眼看女子情绪越来越激动,为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营,车站工作人员一边使用对讲机向车站调度室汇报情况;一边将当事女乘客带入车厢。经过数分钟的对峙,这场闹剧才宣告结束。
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乘客发现自己的随身物品失窃,可以拨打报警电话,在列车停站后,也可向站务人员报告相关情况;2号线列车的车厢内装有监控探头,若有必要,警方会调阅监控。
据悉,《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拦截车辆、强行上下车等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 陆常青
新民网记者 董怡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