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时半左右,两位律师来到天津海事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等材料,称其所代理的中菲行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为某模具公司三次办理货物出运的租船订舱、陆路运输等代理业务,模具公司到期未付相关代理费用,请求法院立案。立案法官经过审查,发现依据双方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约定,争议管辖法院应当为上海海事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即进行跨域立案。天津海事法院将相关材料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向上海海事法院推送。上海海事法院跨域立案专员审查后予以正式立案,法律文书经电子签章后,通过系统返回至天津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立案法官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了上海海事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这是全国首例跨域立案的海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