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姚炯 黄峥 记者 袁玮)“5·11”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毛传浩,日前被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月11日,长宁区仙霞地区发生一台湾籍女子被杀案,长宁区检察院侦监科及时掌握情况并派员提前介入。经审查,5月10日深夜12时许,犯罪嫌疑人毛传浩窜至仙霞路安龙路附近,见被害人陈怡君单身行走,遂起抢劫念头,并尾随陈怡君至安龙路698弄1号门口后,抢劫陈的财物。遭到陈怡君反抗后,毛传浩取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陈的颈部、胸部等处刺戳,抢得陈怡君浅蓝色背包一只,内有三星数码相机、光碟等财物。陈怡君因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