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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法人”身份
首批3家今获执照

薛慧卿 纪海鹰


  本报讯(记者  薛慧卿)今天上午,上海珠丰甜瓜专业合作社、上海富民蜂业专业合作社、上海三星柑桔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欣喜地从工商部门领到本市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此前,以农村家庭承包经济为基础、自愿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并没有法人身份,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来自崇明三星镇的茅永新一大早赶到市工商局等待领执照,他所在的上海三星柑桔专业合作社共有114户柑桔种植户,种植面积达1186亩。老茅说:“合作社成立后,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可以降低成本,政府还推出不少优惠政策,好处不少呢!”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今年7月1日起施行,是1978年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我国第一部关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有关人士介绍,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收取登记注册费,合作社还将获得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以及税收优惠。

  上图:今天上午,崇明三星柑桔专业合作社的茅永新领到了001号营业执照

  本报记者 纪海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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