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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着“保健品”幌子实为春药
催情药物泛滥谁来监管?

赖志凯


  中国青年报 6月27日,海南省文昌市被下春药遭强暴昏迷不醒的陈姓少女,因病情恶化,不幸在文昌市人民医院去世。这名少女是6月14日晚上,在吃夜宵时,遭到同桌男子下春药迷倒后被强奸。后来医院查明,受害少女为氢化钠中毒。犯罪嫌疑人翁某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正式逮捕。

  海南省人民医院加强治疗科主治医师周忠义告诉记者,几年前,他们也接治过类似的病人,而春药泛滥是这类案件的罪魁祸首。

  6月27日到28日,记者到海南省的海口、儋州、乐东等市县暗访,发现各种夫妻用品店遍布在各个角落。这些店铺出售的许多商品缺乏各种相关证件。而一些极其危险的催情用品,在这些商店可以轻易买到。这些催情药品若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将会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海南文昌市发生的少女被害事件,后来据犯罪嫌疑人翁某交代,春药就是在文昌市文城镇一家夫妻性用品店购买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催情药泛滥,关键在于市场监管混乱,长期以来没有明确的归口管理部门造成了监管“盲区”。很多性用品都是打着“保健食品”的幌子,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为“食”字号。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其监督范围仅限于“药准字”产品,对于绝大部分顶着“食准字”帽子的性保健食品,并没有权力进行查处。卫生部门又不是性保健品商店的发证机关,它只有在接到举报后才能去查处违规的“食准字”商品,却没有对市场进行日常检查的权力。而对工商部门来说,很多性用品商店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都是保健品或食品,只要申请人提供姓名、经营场地、业主姓名,审批后就可以批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催情药品市场谁来监管就成为一个空白。(赖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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