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今起开展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察 项目负责人是工地食堂第一责任人 皇甫萍 |
本报讯 (记者 皇甫萍)今天起至9月底,本市将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鉴于建筑工地食堂大多存在着卫生条件差,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及原材料的进货渠道无人把关,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申: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食堂环境、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或隐瞒不报的建筑工地食堂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此次由市食药监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开展的2007年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将重点围绕食堂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检查各个食堂是否落实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关键措施,并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督促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单位领导责任制、原料验收、食品贮存、加工过程、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和要求;检查和督促职工食堂和工地食堂按规定配备食品卫生管理员。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说,在以前的检查中发现一些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状况比较差,食堂房屋简陋,缺乏必要的防蝇、防鼠、洗涤等卫生设施,同时食品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存在发生食物中毒的隐患。因此有必要再次指出,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建立食品卫生责任制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建筑工地食堂要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配备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