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超市对缺陷食品召回尚缺乏应急反应能力 本市首度演练缺陷食品召回 皇甫萍 |
|
本报讯 (记者 皇甫萍)今天上午,由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缺陷食品召回模拟演练在青浦区东方绿舟举行,据悉这是上海自去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缺陷食品召回制度以来的首度模拟演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上海部分超市卖场尚缺乏对缺陷食品召回的应急反应能力。 上午10时30分,模拟演练正式开始:市食药监管局某区分局接到紧急通知,在本市销售的某品牌辣椒酱、纯净水、粉丝和薯片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开展突击抽检,接通知后快速检测车迅速奔赴还在销售上述食品的某超市。 到达现场后,抽检人员立即抽取超市正在供应的上述四种产品进行快速检测。30分钟后,初筛显示:模拟样品辣椒酱涉嫌含有苏丹红IV号。抽检人员立即将样品送往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作进一步确认,同时,查封该超市辣椒酱,并追踪调查来源和去向。另外,区县分局马上向市局提交了对该辣椒酱实施召回的建议书。 市局经专家评估,认定该食品属于二级缺陷食品,在第一时间向某商贸有限公司发出责令召回令。超市总部在接到通知书后随即通知所有门店将该辣椒酱撤下柜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已经正式施行《缺陷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并且明确,召回的主体是缺陷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也就是由生产企业主动实施召回。不过,在生产经营者不愿意主动召回或召回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下,可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其召回,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实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能够弥补当前行政处罚制度以事后惩戒为主的不足,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避免或减少缺陷食品对公众健康安全的损害。但从去年8月至今已经发生的几起召回事件来看,部分超市卖场尚缺乏对缺陷食品召回的应急反应能力以及主动性。 评论 070703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