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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集体商标让“李鬼”绝迹
镇江醋酿技入选非遗名录

张翀煜


  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翀煜) 与“白蛇传传说”一道收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镇江“恒顺香醋的酿造技艺”有了护身符。近日,“镇江香醋”“镇江陈醋”品牌,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该市首次申报便一举获得两件集体商标。

  “镇江香醋摆不坏”,镇江香醋因“镇江三怪”之名而名扬天下。然而前几年,制醋企业不断增加,制作工艺五花八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对镇江醋业造成了负面影响。此次注册的集体商标,使用权属于镇江醋业协会,使用该商标的企业,须是醋业协会会员企业,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镇江香醋,其他非会员企业和个人,今后绝不允许使用带有“镇江香醋”“镇江陈醋”“镇江XX醋”的标识。

  长期以来,镇江大大小小数十家制醋企业,无一例外都打着镇江香醋的旗号,甚至一些外地企业都打起了“镇江香醋”的主意。2001年底,镇江香醋加入了原产地保护行列,并于2005年成为我国原产地标志产品保护对象,由此任何镇江以外的地域生产的香醋都不能使用“镇江香醋”的名称。而且,即使是本地企业,也只有达到相关标准,经过国家认可和公示的企业,才能在产品上标注“镇江香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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