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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铝业吸收合并包头铝业
换股比例为1:1.48
光军


  中国铝业(601600)、包头铝业(600472)昨日同时公告,中国铝业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换股比例为1.48:1,即1股包头铝业股份换取1.48股中国铝业股份。中国铝业董事会于6月29日以书面议案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该决议。

  吸收合并的具体方案为:包头铝业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包头铝业;中国铝业与包头铝业进行合并将采用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中国铝业为吸收方和存续方,包头铝业为被吸收合并方。包头铝业全体股东所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将全部按照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铝业的股份,换股比例为1:1.48,即包头铝业每股股份将换取1.48股中国铝业股份。

  本次合并同时将向包头铝业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包头铝业的股东有权以其持有的包头铝业股份按照21.67元/股的价格申报行使该现金选择权。     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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