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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日论语】
“节能灯”不能成为奢侈品

徐迅雷


  这张“账单”令人吃惊:如全国终结白炽灯,换成节能灯,等于“再造”一个三峡电站;一只普通白炽灯仅售2元,而一只节能灯的价格却是其十倍以上,“节能”遭遇“不节钱”,直接影响实际推广,我国70%以上的节能灯都出口国外,年产约占世界总产量的九成。

  “节能”与“不节钱”是一对矛盾,其实任何节能行为都会遭遇矛盾。比如企业要更换节电的设备,就得一次性投入巨资,还要停产更换,眼前的损失看得见,而节约的却暂时没看见。有利弊、有矛盾,价值取向怎样选择?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倡导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今天,“节能减排”在理念上达成共识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政策法规的细化,要有强制性的标准,而不是各地各单位自行其是,这就需要正确的政策法规导向。

  单位是这样,当“节能”遭遇“不节钱”,家庭就更是各行其是了。节能灯“亮”进百姓家,专家认为“关键是提高芯片性能,同时把价格降下来”。这没错,但这是技术层面的。没有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解决“节能不节钱”的矛盾很难。我以为,节能制度必须做到“强制标准,政策补偿”。

  强制标准,就是对照明灯具的节能性能作出强制性要求,坚决淘汰老式白炽灯。今年欧盟春季首脑会议就达成协议,决定欧盟各国将逐步用节能灯取代白炽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各国也拟通过立法从2009年开始禁止生产白炽灯泡。整个欧盟没白炽灯泡了,那自然就成了节能灯具的天下,这值得借鉴。

  政策补偿,就要对研发低成本、长寿命的节能灯的企业补偿,还要补助困难家庭购置节能灯。美国能源政策法规定,凡用户购买安装节能灯,75%的费用可先由政府负担,这就是直接补到消费环节。当节能灯不再是“奢侈品”时,就再不会有“节能不节钱”的苦恼了。解决矛盾,技术是重要的,而制度永远比技术更重要。“节能”仅凭“号召与鼓励”是不够的,我们最需要的是“制度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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