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7月5日电 (旷丰英)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原县长钟磊受贿一案近日审结。检察机关查明,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县长受贿金额高达121.5万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钟磊有期徒刑12年。
云南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06年2月,钟磊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贿赂。案发后,法院依法追缴赃款人民币100.5万元。善于拉关系跑关系的钟磊也善于利用所谓关系捞钱,曾向他的“好朋友”俞某等人共收取了68万元的“摆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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