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雇主“八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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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城市里的非法用工》报告一共披露了纽约市食品杂货和超市业、保安业、家庭健康护理业、制造业、洗衣业、出租车业、汽车服务业、美甲美容业等13个行业的非法用工状况。 在布伦南司法中心的调查中,一些雇主承认以下违反雇用及劳动法律的行为: 1.违反薪酬和工时规定:雇主支付给员工的薪水低于最低薪酬,不给加班费,强迫员工加班,不让休息,没收员工收到的小费。 2.违反健康和安全规定:雇主不给机械工提供防护设备,让员工在高温、不通风环境中工作,要求员工在不安全的脚手架上工作,让员工暴露在化学和空气传播的毒素中,不提供护目镜、面具和其他保护设备。 3.违反劳工补偿规定:雇主不执行法律规定的劳工保险,拒绝因公受伤员工提出的赔偿要求。 4.报复和违反组织权利:员工一旦要求改善工作条件,雇主就予以解雇、惩罚、威胁或向移民局告密。 5.任命“独立承包商”:雇主误导员工,让其认为自己是“独立承包商”,以此规避雇用及劳动法律。 6.逃税:雇主分毫不缴或只是部分缴纳工资税。 7.歧视:由于种族、性别、出生地、犯罪史等因素,员工在解雇、雇用、升职时遭歧视。 8.强迫工作:如果员工经非法途径进入美国,雇主通常通过扣押护照、债务束缚、威胁、人身监禁等方式强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