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交警采取告知、提醒又取证方法—— “三张卡”巧管临时乱停车 潘高峰 |
现场 严格管理人性操作 昨天下午3时40分,静安区奉贤路,一辆停靠在路边的红色凯越轿车将非机动车道完全占据,令许多骑车人不得不绕行骑上机动车道,乱象顿生。 一位交警走上前,敬了个礼后对车里的驾驶员说:“您好,您在这里违法停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已影响到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请立即驶离。” 驾驶员是位年轻女子,看起来有些不服气:“我人在车上,不算乱停!”交警立刻开始在一张单子上记录时间、地点、驾驶员姓名、车牌等信息。女驾驶员连忙发动汽车准备离开,此时,交警将那张填好的《机动车违法停车告知卡》递给女驾驶员,同时递上一张《停车指示卡》,卡上是附近12家收费停车场的地址。交警告诉女驾驶员:只要接受劝告,这张单子仅是提醒,并不处罚,希望今后能够主动配合。 这一幕,正是静安交警三中队管理临时乱停车的“标准二部曲”:告知不能停车、提示何处停车。如果碰上胡搅蛮缠不听劝告的,交警还有第三步——在处罚同时,发出第三张《警民联系卡》,上面写着:感谢您对民警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果您对交通管理工作有好的建议、想法或民警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及时与中队联系。联系单上印有中队长、指导员及中队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并在存根联上记载对方姓名、联系方式,以方便中队及时与对方进行回复、沟通。 背景 临时乱停同样影响交通 静安交警三中队队长徐林说,现在在主干道上乱停车的司机很少,但在一些支小马路上,一些驾驶员将车辆停在道路上,让同伴去办事,自己不离开驾驶室,民警前来管理就将车辆开走,民警不来则一直停在路边。这种行为直接影响到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但根据现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无处罚依据,不能依照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理,造成民警工作陷入被动,疲于奔波,管理效果差、市民意见很大。 就拿奉贤路和南汇路来说,由于奉贤路两边的北京西路和南京西路都是机动车通行要道,出于人性化管理,警方将奉贤路开辟为非机动车主要通道,每天高峰时段这里通行的非机动车非常多。据统计,每天在此临时乱停的车辆竟多达400多辆。奉贤路一乱一堵,立刻影响到江宁路上车辆的通行,并连锁对周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诀窍 告知提醒同时完成取证 如何治好这一顽症?静安警方经过调研,决定推出“三张卡”。这“三张卡”在告知、提示的同时,也做好了取证工作。徐林告诉记者,交警如果发现已开具告知卡的车辆仍停在附近,就可以告知卡的存根联为依据,作为“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驾驶员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潘高峰 |